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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民族医药发展的建议
2025-11-07 11:45 来源: 乐东县政协办公室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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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民族医药发展的建议

县政协委员 李星青 吉珍妮 卢玲玉


海南黎族苗族医药历史悠久,是我国医药宝库中的瑰宝,对许多疑难杂症有着神奇功效。据统计,海南黎族苗族药共有800余种,主要分布于白沙、乐东等地区,这些独有的黎族苗族药资源长期为黎苗同胞提供了重要的医疗保障。省中医院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省黎苗医数量仅300余人,50岁以下的民族医药人才少之又少。黎族苗族医药面临后继乏人、古方古技艺处于濒临失传的窘境。

一、设立专项基金,用于黎族苗族医药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并鼓励多方参与黎族医药的开发利用。出台《乐东黎族自治县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建立我县黎苗药材标准和规范,按照黎苗医药理论框架建立民族医药数据库。

二、在人才培养方面,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培训,做好培养黎族苗族医药人才、黎族苗族药产品开发与挖掘、建立黎族苗族医药体验中心、黎族苗族医药品牌培育等工作;同时争取将适宜的技术列入县级非遗项目,如“骨伤疗法”和“蛇伤疗法”“脑溢血”疗法等疑难杂症。培养一批黎族苗族医药传承人,挖掘和培养民间黎族苗族药传承人。

后续可以与高等院校合作开设黎族医药专业,或者在现有中医药专业中增加黎族苗族医药课程,培养具备黎族苗族医药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同时,通过师承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提升现有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三、在科研创新方面,要加大对黎族苗族医药科研项目的投入,支持对黎族苗族医药的理论、技法、药物进行深入研究,并与现代医学相结合,开发新的药物和治疗方法。如:依托医联体,以黎族苗族医药示范体验中心为辐射点,开展黎医黎族苗族药适宜技术培训及推广动作,让黎族苗族医药非遗传承人和医院执业医生相配合,进行经验和理论互补,把黎族苗族医药诊疗技术惠及海南百姓。推行以医带药促进民族医药发展。

四、在服务体系方面,要完善黎族苗族医药的服务网络,建立更多的黎族苗族医药诊所和体验中心,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同时,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推动黎族苗族医药的广泛应用。在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黎(苗)医科(室);采取倾斜性优惠政策,把更多经典黎族苗族药纳入我省医保目录,特别是在民族地区优先进入医保报销。

五、在药材资源方面,建立黎族苗族草药黎药资源保护区和种植基地,确保药材的野生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同时开展人工种植和繁育研究,提高药材的产量和质量。如槟榔、益智黄胆木等品种,可以种植+研发为一体。充分利用海南省药用香化植物资源如降香、沉香、广藿香、海南花梨等,提取其有效成分,大力开发系列芳香产品,延伸其产业链,提高其附加值,打造海南药岛特色品牌。

六、在文化传播方面,要积极开展黎族苗族医药文化宣传活动,比如举办黎族苗族医药文化节、展览、讲座等,提高公众对黎族苗族医药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还可以通过网络、媒体等渠道,扩大黎族苗族医药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人关注和支持黎族苗族医药的发展。

全面推动黎族苗族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传承创新发展,争取让中医药事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实现早期收获。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海南本土医药,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答复情况:关于加快我县民族医药发展的建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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