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法制时报 |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
分享到:
|
本报讯(记者陈太东 通讯员李钦 石翠余)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成功追缴乐东某置业公司超期欠缴的460余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据介绍,某置业有限公司承建乐东的保障性住房项目,按照相关规定,该公司应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约460万元,但该公司在申请缓缴期限过后,并未按时缴纳费用。2024年3月,乐东营商环境建设局对该公司进行催告,但该公司仍未缴纳费用,损害国家利益。
在调查核实后,乐东检察院向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送达检察建议书,阐明按时依法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重要性,并建议其及时追缴企业欠缴的460余万元,以保护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财产安全。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县营商环境建设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1个月内成功追缴了该企业欠缴的460余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乐东检察院延伸办案职能,加强与县营商环境局、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将成功追缴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该项民生工程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为民生工程项目的稳步推进保驾护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