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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23-9914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1-14 09:18
  • 标       题: 6家医疗机构使用劣药 被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处罚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1-14 09:1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本报讯(记者 杨晓晖)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6起个体诊所、乡村卫生室使用劣药的案件。

据了解,今年11月,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交办单后,对辖区内涉案的6家诊所、乡村卫生室分别进行现场检查,对当事人使用的劣药肌苷注射液的进货渠道、进货数量、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核查。

经检查,涉案中的6家诊所、乡村卫生室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

截至目前,乐东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把6宗案件线索移交至乐东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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