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来源: 乐东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
分享到:
|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符合购买安居房条件对象的公示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落实安居房保障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提交购买安居房申请的家庭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提交申请且符合购买安居房资格的26户家庭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对公示的购房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85596558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