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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乐东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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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符合购买乐东县抱由镇迎新小区城市棚户区
改造住房(第三批)条件对象的公示
为了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已对申请购买乐东县抱由镇迎新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家庭进行审查,现将符合购房条件对象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对购房对象有异议的,请向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5日
联系电话:85596008
附件:符合购买乐东县抱由镇迎新小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第三批)条件人员情况表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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