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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913-4/2025-4625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委统战部 成文日期:2025-01-13 16:58
  • 标       题: 2025年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5-01-1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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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中央、省委和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的理论、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报告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检查各镇各单位统一战线和民族事务工作。

(三)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县基层组织、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和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五)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六)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七)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八)统一领导并牵头开展全县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省内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侨务、港澳事务和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全县侨务行政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省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依法负责全县临时因公赴港澳审核报批等事务,承办港澳地区重要人士来访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乐东与台湾地区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根据授权管理琼台人员往来,承办因公赴台审核报批等事项,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

(九)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县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依法管理宗教行政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十)负责统战干部培训工作;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督促、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在本县的贯彻落实并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实施本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保障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充分行使法律、法律赋予的自治权力;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国家统一。

(十二)参与拟定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等有关工作。

(十三)参与组织全县少数民族重大文化活动和传统体育运动会,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民族教育政策,参与国家对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五)根据分工,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定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县委统战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本部门无所属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仅包含县委统战部本级预算。

县委统战部加挂县侨务办、县台办、县宗教局牌子,2个职能岗,包括:办公室、综合岗。

第二部分 县委统战部2025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县委统战部2025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委统战部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4.5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24.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24.5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24.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202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4.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99.94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同时县委统战部有一名工作人员退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3.29万元,占72.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84万元,占11.95%;卫生健康(类)支出20.51万元,占9.14%;住房保障(类)支出13.87万元,6.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是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增加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0元,主要是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增加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9.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46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同时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减少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同时根据2025年工作计划,调整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2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同时年内人员工资动态调整,该预算减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3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人员减少,同时年内人员工资动态调整,该预算减少。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5.5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97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人员减少,同时年内人员工资动态调整,该预算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2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同时年内人员工资动态调整,该预算减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62万元,主要是民族事务局2025年单独作为预算部门,不再纳入县委统战部部门预算机构,人员减少,同时年内人员工资动态调整,该预算减少。

三、关于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0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1.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咨询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2025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14万元),与年预算减少3.1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二)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2025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县委统战部2025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224.51万元。

七、关于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224.5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24.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统战部(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224.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9万元,占7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4万元,占11.95%。卫生健康支出20.51万元,占9.14%;住房保障支出13.87万元,占6.1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县委统战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县委统战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县委统战部(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县委统战部(部门)1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24.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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