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917-7/2024-2808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11-20 11:09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本级)决算公开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1-20 11:0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本级)决算公开报告
一、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本级)职责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乐东县质监站”)隶属于县住建局,负责全县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本省和本县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全县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安全和管理工作。
(三)依法参与建筑工程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的投诉和受理工作。
(五)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纳入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
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质安监督管理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本级)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本级)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67.94万元,支出总计367.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4.25万元、104.22万元,增长39.54%、39.52%。主要原因:我站经费来源为县财政局按年度包干拨付,依据2023年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部署,我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导致相关工作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367.94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
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主要是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产生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费用下降。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367.94万元。
结余分配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6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7.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36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367.94万元,占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7.94万元,支出367.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28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导致相关工作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支出增加104.22万元,增长39.52%,主要原因: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导致相关工作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支出预算执行完成度较高,产生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费用下降。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23万元,增长39.52%,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导致相关工作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7.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67.94万元,占100%,其中: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支出367.94万元,占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9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3 %。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269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3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站经费来源为县财政局按年度包干拨付,依据2023年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部署,我站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量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导致相关工作经费较上一年度有所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原因:我站经费来源为县财政局按年度包干拨付,以项目经费下达全年经费,因此无基本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2022年度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6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单位决算中反映聘用人员经费、综合性事务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聘用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64.29万元,执行数为264.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计划发放人员工资≥1500元/月,实际完成值=6355.55元/月,完成率100%;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次数≥10次,实际完成值=17次,完成率100%;三是对监督工作满意度≥90%,实际完成值=100%,完成率100%。
聘用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综合性事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分。全年预算数为103.65万元,执行数为103.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检查频次≥15次,实际完成值=17次,完成率100%;二是完成检查报告数量≥3个,实际完成值=3个,完成率100%;三是抽检覆盖率≥30%,实际完成值=60%,完成率100%;四是年度检查任务按时完成率≥90%,实际完成值=95%,完成率100%;五是检查结果公开率≥90%,实际完成值=100%,完成率100%;六是问题整改落实率≥90%,实际完成值=100%,完成率100%;七是检查人员被投诉次数≤5次,实际完成值=100%,完成率100%。
综合性事务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
(三)部门评价结果
无。
(四)财政评价结果(如有)。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乐东县质监站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
2023年度乐东县质监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质监站-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聘用人员经费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综合性事务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聘用人员经费
附件3: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综合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