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R0601-X/2023-9979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3-11-1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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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11-16 10:1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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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基本情况 2
一、部门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5
第二部分 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6
第三部分 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6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并依法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二)组织编制全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我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等信息。
(三)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并监督事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贯彻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管理权限审批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落实污染减排目标责任;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我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强制性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环境保护政府专项资金的计划制定和使用监督工作。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沿海近岸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监督我县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县政府提出新建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审批或报批建议。
(七)调查处理我县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我县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本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本县环境监察、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工作。
(八)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监督实施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九)组织开展环境监测,负责信息发布;监督实施环境监一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做好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设工作,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重大环境信息和环境状况公报。
(十)指导和协调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十一)负责下属部门机构建设和人事管理;负责我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
将原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的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划入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三)加强的职责
1、加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标准、执法等重大问题的综合统筹协调职责。
2、加强生态县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协调职责。
3、加强对环境监测、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职责。
4、加强落实国家、省、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职责。
(四)增加的职责
无
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下属事业)单位职能:
(一)、负责对全县辖区内的有关环境要素调查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配合生态环境执法开展监测和一般应急监测;入河(湖)规模以上排污口监测、直排入海规模以上综合排污口监测;直排入海工业源排污口监测;农村污水治理设施排放口监测;环境违法案件取证监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抽测。配合做好环境监督管理和监察执法相关工作。
(二)、负责全县辖区内污染防治专项监测。城市环境空气网格化管理监测;城市机动车尾气检查抽测;“河长制”河流水质调查监测;城市内河(湖)及黑臭水体监测;入海河流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企业影响区域地下水质量监测。
(三)、负责辖区内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配合做好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
(四)、负责全县重点旅游景区空气质量监测;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质量监测;城市(镇)自然降尘监测;主要滨海旅游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乡(村)镇规模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县级以上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国家、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
(五)、负责建立、运行并持续改进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统一的监测技术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开展工作。
(六)、负责对我县区域内核与辐射污染源进行抽查监测。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部门本级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县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3499.23万元,支出总计3499.2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95.75万元,下降率42.75%。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减少,二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0.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49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99.2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49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05万元,占13.09%;项目支出3041.18万元,占86.9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99.23万元,支出总计3499.23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495.75万元,下降率42.75%。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减少,二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转。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无结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9%。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79.83万元,下降率40.57%。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减少,二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0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万元,占1.0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0.76万元,占1.2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225.06万元,占94.8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72万元,占2.1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6.21万元,占0.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37.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0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25%。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36.63万元,支出决算为3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录用4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务员入职;根据实际编制人数情况,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18.31万元,支出决算为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1-9月未进行职业年金纪实缴费,
职业年金纪实缴费从2022年10月才开始缴纳。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10.16万元,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录用4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务员入职;根据实际编制人数情况,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9.30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录用4名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实际编制人数情况,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29.9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录用4名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实际编制人数情况,按照实际政策文件指示社保等基数调升情况,以实际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为准。
3.(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22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9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编制人数情况,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一是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减少,二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年中追加相关项目资金,为解决专项资金支付。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1719.06万元,支出决算为58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编制人数情况,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一是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减少,二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286.63万元,支出决算为34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项目资金,为解决专项资金支付。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节能环保支出经费减少,二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土壤(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8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项目资金,为解决专项资金支付。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相关项目资金,为解决专项资金支付。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2初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本年度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2初预算数为331万元,支出决算为6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本年度大部分在建工程均进入尾款阶段,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初预算数为34.15万元,支出决算为2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新录用4名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务员入职;根据实际编制核人数情况,实际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调整,从而导致整体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3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救济费、奖励金。公用经费60.68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49%。与2021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06万元,下降75.46%,主要减少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98.20万元,占80.49%。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9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9%。
其中: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万元,支出决算为9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未及时支付完毕。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1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做年初预算,导致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做年初预算,导致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29万元,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的69.0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数持平。未做年初预算,导致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4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日常损坏需要维修、保养,以及加油卡充值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95万元,减少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环境督察检查、调研工作比较繁重,使用公务车频繁造成燃油费增加,导致公务车日常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等,但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报销。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自评项目62个,共涉及资金5077.3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根据我单位工作安排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单位当年度未开展了部门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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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46902722T00000071858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填报人: |
孙记换 |
联系方式: |
18976282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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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215-乐东县生态环境局 |
实施 单位: |
215001-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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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公开: |
否 |
网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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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构成(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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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
0.00 |
8,588,000.00 |
6,107,490.50 |
10.00 |
71.12 |
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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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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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8,000.00 |
6,107,49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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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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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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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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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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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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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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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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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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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乐东县1个建制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范围为乐东县利国镇茅坡村委会,共1个行政村6个自然村,现状服务常住人口2699人,共571户。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共计为220m3/d, 新建污水干管HDPE波纹管(DN200-DN300)6389米,新建入户管de160共11693米,新建塑料检查井(φ700-φ315)共383个,新建厨房废水收集池330个;新建集中式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5座、分散式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设施2座、道路破除及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
完成基本工作任务,完成资金拨付71.12%。 |
2、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7.11分。全年预算数为858.8万元,执行数为610.75万元,完成预算的71.12%。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利国镇茅坡村委会联合场、乾言2队、利国镇茅坡村委会茅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进度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竣工验收,合理合规支付完成。支付执行力71.12%
4、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要更加系统谋划项目、加快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质量,增加项目成熟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
5、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积极谋划、包装项目。做好项目实施的跟踪检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合法合规签订合同。在项目建成后需要委托专业运维单位进行运维管理,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避免设施建好“晒太阳”现象。
(三)部门评价结果
根据我单位工作安排开展情况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单位当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计划。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县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0.6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36万元,减少7.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出环境检查工作比较繁重,办公费增加、差旅费增加,公务车燃油费增加,但受到疫情影响,财政资金紧张,未及时支付报销。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647平方米,其中:本级单位办公用房147平方米;监测站办公用房200平方米、业务用房300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轿车1辆、越野车1辆。 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车型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21275.32297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