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987-1/2024-29357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九所镇 成文日期:2024-11-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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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撤销麦昌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11-29 16:5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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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撤销麦昌姬《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公告
我镇于2023年12月29日给罗马村村民麦昌姬颁发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46902710520231210号)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46902710520231210号)。村民在竣工验收时发现已建房屋位置偏离原报建位置超过15厘米。按照《海南省农房报建分类处置解决措施一问一答》问题55,“……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 差中一级中误差±5.0 厘米,允许误差±10 厘米;二级中误差± 7.5 厘米,允许误差±15 厘米。……如超出误 差,但不突破规模,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二级林地、生态保护红线等,重新更新报建坐标图纸(重新办理报建手续)”规定,我镇将为麦昌姬重新办理报建手续。现依据村民意愿,我镇拟撤销麦昌姬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46902710520231210号)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46902710520231210号)。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镇提出。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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