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T6532-9/2024-30652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04-03 09:42
-
标 题:
关于注销容天安名下乐府林证字(2010)第004468号《林权证》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03 09:4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注销容天安名下乐府林证字(2010)第004468号《林权证》的公告
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第三人容天安名下乐府林证字(2010)第004468号《林权证》档案材料质证问题及调查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一是依据容天安林权地界核定图,经套“乐东黎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局部图”内容显示该争议地中约1.6亩土地的所有权属青岭村第五、七村民小组所有,容天安名下乐府林证字(2010)第004468号《林权证》中所登记的林地所有权为永益村第十一、十二、十三村民小组,权属来源不清;二是依据容天安林权地界核定图,经套规划图,内容显示该争议地占用到一般耕地,所登记的土地用途与规划不符;三是容天安未经申请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批事项及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将该争议地约4亩出租给凤翔驾校作为练车场使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原颁发给容天安名下乐府林证字(2010)第004468号《林权证》经调查结果予以确认,该《林权证》权属来源不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显然存在违法违规和权属登记错误等情形。经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我局将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依职权注销乐府林证字(2010)第004468号《林权证》。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8日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