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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乐东法院 |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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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乐东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林某某诉乐东县人民政府、乐东县林业局行政撤销及行政复议一案。该案由乐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康文举担任审判长,乐东县委副书记、县长冯基芳、乐东县林业局局长吴超空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切实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2025年5月,原告就养殖场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转产转业保障费支付事宜,及相关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材料公开问题,向乐东县林业局提出信访申请。同年5月15日,乐东县林业局作出信访回复并公开相关文件,但原告对该回复不服,向乐东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5年8月15日,乐东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以信访回复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驳回原告复议请求。因对信访回复及复议结果均持有异议,原告遂向乐东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与举证质证,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展开全面审查。在法庭辩论环节,审判长精准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并展开辩论。出庭应诉的冯基芳县长认真听取原告诉求,并就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行政行为合理性作出详细说明,发表最后陈述意见,全面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整个庭审程序严谨、焦点明确,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院长主审、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不仅是人民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生动实践,也彰显了政府尊重司法权威、主动接受监督的法治担当。此举有助于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推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争议的源头治理与实质性化解。通过“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也为营造公开、公正的法治环境注入强大信心。
乐东法院将持续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深化院庭长承办重大、疑难行政案件机制,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与规范化,以司法力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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