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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921-4/2024-4223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2024-05-17 11:14
  • 标       题: 乐东:探索“1+2+N”模式 行政争议化解显成效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17 11:14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探索“1+2+N”模式 行政争议化解显成效


近年来,乐东县以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为依托,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目标,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探索“1+2+N”模式,不断推进化解工作落实落地,携手共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同心圆”。2023年该县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7.95%,同比下降36.05%;2024年第一季度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为3.23%,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成效明显。

一个中心

“一个中心”为依托,聚焦纠纷源头化解,形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常态。依托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畅通政府、法院、检察院沟通联动渠道,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注重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解决。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采用“统一受理、联调联动、多元化解”运行模式,推动行政案件由个案调解、事后化解向前端治理、源头预防转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配合、各调解组织参与”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新常态。2023年5月以来,该中心共化解12宗行政复议案件,31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纠错率和行政诉讼一审败诉率为3.09%和7.95%,

两个制度

“两个制度”为保障,聚焦纠纷联动化解,健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体系。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乐东县紧盯“关键少数”,以县政府名义出台《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降低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实施办法》,建立“四个一”(即一走访一建议一督办一通报)和“两员”(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争议调解员)机制,促使行政机关主动纠错14件。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为3.09%,同比下降21.91%。

强化府院联动,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优势,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细则》,建立法院主动协调,司法行政机关协同配合,行政机关积极参与,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机制,健全行政争议联席会、研讨会、总结会等常态化会议制度,多方聚合弹好“合奏曲”。中心成立以来共协调19件撤诉,如联合化解撤诉的农业局换证8件系列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建立纠错通报制度,政府、法院定期通报行政机关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情况,2023年5月以来共通报4次和约谈2次,发司法建议、意见书3次。

N条举措

“N条举措”为牵引,聚焦纠纷彻底解决,构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新格局。一是优化法律服务。建立行政争议风险预警机制,重点关注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矛盾纠纷,提前预判涉诉风险,适时引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行政争议就地化解。二是做实行政调解。指导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县资规局、县市监局、县交通局、县旅文局、县信访局等8家重点部门成立行政调解组织,共调处案件308件。三是建立监督协助配合机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败诉纳入法治建设和绩效考核,实行“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整改”制度,对因行政行为违法或行政不作为造成的败诉案件,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置。四是开展同堂培训。联合召开案件分析会3次,同堂培训2次,开展“送法进机关”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活动6次,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4场400余人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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