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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T6532-9/2026-3138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6-05-11 11:46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9-2、C-20-1、C-20-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5-11 11:46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9-2、C-20-1、C-20-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乐东黎族自治县总工会工人文化宫项目拟选址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昌化江以南、椰林阳光小区以西,但由于所选地址的规划用地性质与规划控制条件无法满足建设要求,为推进项目建设,拟对C-19-2、C-20-1、C-20-2地块进行修改。现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海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琼自然资规〔2022〕3号)第七条第一款等规定,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主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19-2、C-20-1、C-20-2地块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和修改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修改内容

根据项目建设需求,现将C-19-2地块按使用需求划分为C-19-2-1、C-19-2-2、C-19-2-3三个地块。其中C-19-2-1和C-19-2-3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修改为31638平方米和16402平方米,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C-19-2-2地块用地面积修改为8704平方米,用地性质修改为文化活动用地,规划控制指标按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综合确定。将C-20-2地块按使用需求划分为C-20-2-1和C-20-2-2。其中C-20-2-1地块用地面积修改为18075平方米,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C-20-2-2地块用地面积修改为8987平方米,用地性质修改为文化活动用地,规划控制指标按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综合确定。C-20-2地块划分后剩余的用地划入C-20-1地块,暨C-20-1地块用地面积修改9604平方米。

三、用地规划条件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等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建设需求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如下表所示:

地块

编码

用地性质

用地

代码

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修改前

C-19-2

二类居住用地

R2

56747

2.0

25

40

40

C-20-1

社会停车场用地

S42

9528

C-20-2

二类居住用地

R2

27136

2.0

25

45

40

修改后

C-19-2-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31638

2.0

25

40

40

C-19-2-2

文化活动用地

080302

8704

0.8

35

25

40

C-19-2-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6402

2.0

25

40

40

C-20-1

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

9604

C-20-2-1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070102

18075

2.0

25

45

40

C-20-2-2

文化活动用地

080302

8987

0.8

35

25

40

四、公示时间

30日(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610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ldxgtj@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咨询电话:0898-85528585

附件:工人文化宫公示材料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5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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