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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4-37098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佛罗镇 成文日期:2024-05-08 12:29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青山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5-08 12:2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青山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青山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工作,我镇决定公开遴选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现按程序遴选监理单位。
一、 项目名称及概况
1、青山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2、控制价:73420.37元。
3、项目的选址位于乐东县佛罗镇青山村。
4、工作内容:负责所有项目监理工作。
二、 报名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应监理资质,在经营活动中诚实守信、无违法违规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参加本次选聘报名的各单位不得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内页(要求证件有效并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和经营范围)和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承诺内容应包括: 1.单位出具本次递交材料在递交截止日后的90天内自始有效;
2.与参加本次报名的其他单位不存在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业绩证明材料(注:合同复印件等)
(五)报价函
四、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密封报价函(含具体金额、资质、业绩清单及合同封面等资料)的形式报到我单位。截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6点30分停止报价,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中心大道8号,联系人:方先生;联系电话:15348818765
六、机构选定
我镇将对报名单位递交的报名材料拆封,并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对报名单位的业绩、以往合作表现情况及行业评价等因素,择优选定。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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