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是主管全县组织工作的县委工作部门,负责管理县委老干部局。
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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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组织工作的具体规定、条例及实施办法,报县委审批后,督促施行。
- 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县管干部的考察、调配和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
- 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费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党建理论研究。
- 主管干部培训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培训工作的规划、督查、协调、指导;组织协调县管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培训;参与研究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有关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优秀专家、拨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秀人才的引进、调配、培养和管理工作。
- 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工作。
- 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干部出国审查、干部统计、干部信息管理、干部档案的宏观指导及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工作。
- 负责干部备案、监督、审查工作。负责对县委和县直机关单位党委(党组)干部工作的监督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干部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政策。
- 协助县委做好全县离休才能干部的政治管理和生活服务工作,做好下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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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部长:符兴勇
联系电话(0898)85523400(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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