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政府机构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局简介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县农业工作的发展计划、规划,参与组织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检查、监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检查各乡镇农业工作。
  (二) 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地反馈农业政策执行、市场变化、生产经营动态、农民意愿等方面的信息,提出规划、调节、监督、指导的建设性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三) 负责农业科技管理,负责组织重点农业科研课题的技术攻关、农业项目的实施和科学研究成果的评审、鉴定、推广和奖励。
  (四) 对农口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其发展规划、计划和业务工作等进行指导检查和协调,促进其机构职能转变。组织协调县内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县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及飞蝗监测站的工作。办好经济实体,为农业提供示范、服务。
  (五) 负责全县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支农资金、农业各项事业经费和计划内农用与救灾物资的分配、管理、和监督。
  (六) 负责全县农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七) 负责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资源保护和产业间综合平衡;参与农会集体土地的保护、征用审核。
  (八) 负责县内农药销售市场的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九) 组织实施全县乡镇企业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全县乡镇企业体制改革;引导全县乡镇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十) 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 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 长:邢琼尧
  联系电话:(0898)85523335 8552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