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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19-31470 主题分类:机构职能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11-23 16:47
  • 标       题: 主要职责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2-11-23 16:4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主要职责:

1.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2.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3.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及有关部门的文稿,组织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办理省政府和省直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5.督促检查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对省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6.负责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常委会议题材料的督查督办。

7.围绕县政府工作中心,对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供县政府决策的参考和政策性建议。

8.负责县政府新闻事务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县政府门户网站。

9.负责全县政务公开日常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0.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电子政务工作。

11.负责研究部署、推动全县信访工作的开展,负责研究、分析信访情况,调查、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责提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信访评估意见;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督查信访事项。

12.承办县海防的日常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县海防工作情况,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加强海防管控工作。

13.负责县本级机关用房和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的定编和使用管理工作。

14.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15.负责全县国防动员的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导、文秘服务工作。

16.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18.职责转变:将法制职责整合到县司法局;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华侨、港澳事务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统战部;将县外事侨务办公室的海外华人华侨社团联谊等职责划归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将县海防与打私办公室的口岸管理职责划归县商务招商局;反走私职责划入县公安局;将县信访局的职责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县档案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路2号县政府办公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8552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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