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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23-94817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0-24 10:31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乐东黎族自治县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 文       号:乐府办〔2023〕51号发布日期: 2023-10-24 10:3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乐府办〔2023〕5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优化乐东黎族自治县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

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更好满足我居民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精神,经政府研究同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县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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