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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2017-08-12 04:08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领导分工

职务

姓名

分管工作

党委书记

汪祥夫

主持教育局党委全面工作。

局 长

林丹华

主持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长

曾 锋

分管综合岗(含资助中心)、人事岗、体卫艺岗、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档案室、教育工会(含关工委)、工青妇、计生等工作;联系县人大、民族中学和思源实验学校。

副局长

邢福忠

分管基础教育岗、高招办、中招办、监审岗、职业与成人教育岗、勤工办(含印刷厂)、督导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综治稳定及政务中心教育窗口等工作;联系县政协、乐东中学和县实验小学。

机构设置

科室

负责人

负责工作

综合职能岗

陈振华

负责综合职能岗相关工作。 13086099893

体卫艺职能岗

麦秋弟

负责体卫艺职能岗相关工作。 13016272801

基础教育职能岗

关 俊

负责基础教育职能岗相关工作。 13307676163

档案管理职能岗

孙东南

负责档案管理职能岗相关工作。 13876702108

人事职能岗(局党委)

于文娟

负责人事职能岗(局党委)相关工作。 18117726668

监审职能岗(局纪委)

刘庆渝

负责监审职能岗(局纪委)相关工作。 13876330513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陈 帅

负责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相关工作。 13337695080

成人与职业教育职能岗

范菲菲

负责成人与职业教育职能岗相关工作。 18089876419

机构职能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编制本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督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及有关法规;指导教育改革工作。

3、管理全县学校的教学、教研工作,监督、检查、指导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的督导、评估;组织并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和监管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

4、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和集资办学活动。

5、组织全县中小学的升级升学考试和录取工作;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会考、高考及大中专生的录取工作。

6、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农村扫盲等工作。

7、统筹规划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制定和实施师资培训计划。

8、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教职工的聘用、调动、工资福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9、管理县级教育经费的基本建设;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及教育援助、教育货款;监督检查各项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经费的审计工作。

10、负责全县教育管理信息、统计等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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