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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8-03-12 10:03 来源: 乐东县统计局 发文机关: 【字体:   

2017年乐东黎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计公报

乐东黎族自治县统计局

201837日)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式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大局,积极实施“山海互动”发展战略,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同步提升,呈现出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康的良好局面。

一、综合

(一)地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201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21.02亿元,比上年增长6.0%(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9.57亿元,增长5.7%;第二产业增加值17.06亿元,增长5.6%;第三产业增加值34.39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比重为57.514.128.4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详见表1

(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5356元,按现行平均汇率计算为3759美元,比上年增长5.4%

12017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

指标名称

绝对数(万元)

2016年增长(%

地区生产总值

1210227

6.0

  第一产业

695663

5.7

  第二产业

170580

5.6

    

77906

7.2

    建筑业

92704

4.3

第三产业

343984

7.0

    批发和零售业

55908

7.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222

9.3

    住宿和餐饮业

30497

5.5

    金融业

36161

17.9

    房地产业

92912

9.6

    其他服务业

113079

1.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0

3.0

#农林牧渔服务业

4174

16.8

(三)财政收支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亿元,比上年下降15.2%。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5.15亿元,比上年增长4.9%;非税收入2.91亿元,比上年下降36.7%

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7亿元,增长0.2%。其中,教育支出10.63亿元,下降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1亿元,增长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亿元,下降4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8亿元,增长4.5%;节能环保支出1.36亿元,增长421.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32亿元,下降3.5%;农林水支出8.26亿元,增长75.4%;交通运输支出2.34亿元,下降10.4%;住房保障支出1.39亿元,增长15.6%。全年民生支出37.53亿元,增长0.1%

(四)固定资产投资

2017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投资额65.18亿元,比上年下降11.8%。从投资结构看,建安工程59.65亿元,下降4.2%,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91.5%;设备购置1.78亿元,下降55.6%;其他费用9.83亿元,下降51.8%。从投资产业看,第一产业完成投资5116万元,增长186.1%;第二产业完成投资2.95亿元,下降51.1%;第三产业投资完成61.72亿元,下降8.8%。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到位资金83.55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本年资金来源78.23亿元,下降0.4%,占全部资金来源的93.6%。本年资金中,国家预算内资金12.28亿元,下降13.4%;国内贷款6.51亿元,增长208.4%;债券0.0258亿元,下降87.4%;自筹资金16.64亿元,下降34.0%;其他资金42.77亿元,增长16%

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实施城乡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易地扶贫搬迁等一批项目建设和民生工程,开展重点项目和财政收支“60天大会战”,实现4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8.25亿元。完成莺歌海渔业加工区及配套码头、莺歌海镇(三莺村段)岸滩整治修复、佳西旅游公路连接线、九龙大道通海工程和黄流通海市政道路、抱由市政道路升级改造、乐东中学体育馆、县城自来水取水口迁移等一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龙栖湾岸线修复暨岸滩补砂工程、昌化江山荣水闸、九所新区南区市政道路工程、农村六大交通扶贫工程、抱荷洋高标准农田整治等项目。

(五)深化改革

全面推进重点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开展县域“多规合一”改革,完成规划报审并实现成果运用,成立县规划委员会,实现规划管控、提速审批项目建设;持续深化“放管服”和商事制度改革,取消行政审批事项82项,衔接下放事项95项;行政体制改革进程加快,探索行政综合跨部门执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建设,逐渐完善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整合统一“12345”政府综合服务平台,行政管理质量和水平有效提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完成农垦设“居”改革工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属地化基本实现;实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新进展。

二、人民生活和民生事业

(一)居民收入

2017年乐东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26元,名义增长9.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563元,名义增长8.5%,环比名义增长42.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37元,同比增长5.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75元,名义增长9.2%,环比名义增长45.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05元,同比增长8.4%。住户存款109.98亿元,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2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总面积40平方米。

(二)就业

就业渠道不断拓宽,2017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912人,比上年下降22.2%;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降低0.4个百分点。农村劳动力转移5103人,下降15.7%

(三)保障性住房

全年新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044套,下降10.2%,新开工建设面积6.99万平方米,增长49.4%;建成1350套,下降34.5%,建成面积10.32万平方米,增长6.9%;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0户,竣工面积6.53万平方米,竣工率100%

(四)教育

实施科教兴县战略,全年财政用于教育10.62亿元。强化校长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基本完成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乐东中学被评为“省一级学校”,佛罗中学、九所中学、九所中心学校和万冲中学通过省级规范化学校评估;22所幼儿园被评为等级幼儿园,8所民办幼儿园被确认为普惠性幼儿园。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学校232所。其中,幼儿园87所,小学114所,普通初中25所(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4所),普通高中5所(完全中学4所,高级中学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专职教师5805人。其中,高中教师858人,初中教师1537人,小学教师2760人,幼儿园教师630人,特殊学校教师20人。在校学生数77482人。其中,高中学生10332人,初中学生18295人,小学学生37275人,幼儿园11508人,特殊学校学生72人。

(五)医疗卫生

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年医疗与计划生育投入5.68亿元,4家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除中药饮片外实行零差价销售,让利患者889.65万元;14家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让利群众376.06万元。7家农场医院并入地方乡镇卫生院,全县设立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推动县域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组建家庭医生队伍,实现服务普通群众签约5.12万人,贫困户签约100%。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持续夯实,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免费为新婚夫妇和农村妇女共1.9万人提供健康检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381462人,增长1.1%;新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9%,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年末全县有卫生机构33家,病床位数1540张,增长6.6%。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712人,增长1.1%。其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534人,增长5.1%;注册护士769人,增长4.1%;药师83人,增长13.7%;检验人员63人,下降3.1%。全年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人数3267人,增长13.8%,没有甲类传染病人和报告死亡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每十万人为0.69%,比上年提高0.08个百分点。

(六)社会救助和福利

全年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30人。年末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446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8805人,农村五保户供养对象人数746人。全年实施医疗救助4324人次;其中,城市医疗救助775人次,农村医疗救助3549人次。全年救助灾民6737人次,投入救灾救济资金79万元。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62万元。严格低保审批,实行动态管理,新增城乡低保户15714241人,发放受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26924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8761571.48万元。建设4个常年“菜篮子”基地,实现蔬菜生产量5841吨,自给率达87.7%。落实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发放低收入群体临时补贴8.85万人次。调整机关事业及企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分别每月增加193元和117元。

(七)社会保险

年末,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7217人;其中,在职人员24846人,离退休人员22799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7217人;其中,在职人员24630人,退休人员22587人。参加工伤保险21639人;参加生育保险23207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2%

(八)扶贫攻坚

脱贫攻坚富有成效。按照精准识贫、精准脱贫的总要求,举全县之力推进脱贫攻坚。整合扶贫资金2.39亿元实现脱贫414317789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2.5%,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16.56%8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实现脱贫出列,顺利完成尖峰镇翁毛试验场村生态扶贫移民易地整村搬迁。

(九)安全生产

全年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8起,比上年下降21.1%。其中死亡23人,比上年下降32.3%;直接经济损失492.4万元,比上年增长229.5%。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79起,比上年下降31.3%;造成死亡18人,比上年下降45.4%;直接经济损失33.2万元,比上年下降38.97%。火灾事故发生26起,比上年增长23.8%,没有造成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68.2万元,比上年增长70.5%;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3起,比上年增长2.0%,死亡人数5人,比上年增长4.0%,直接经济损失391万元,比上年增长610.9%

三、国民经济各行业

(一)农林牧渔业

2017年,全县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03.46亿元,增长5.7%。其中:种植业总产值83.28亿元,增长7.2%;林业总产值5.12亿元,下降6.6%;牧业总产值9.04亿元,增长5.9%;渔业总产值6.02亿元,增长2.6%;全年完成田洋综合整治15个共5.76万亩;完成7个土地开垦开发整理项目,新增耕地6391亩。启动“共享农庄”万冲金菠萝基地试点项目。稳定粮食生产,持续大力发展冬季瓜菜生产,实现瓜菜收获面积57.24万亩,总产量80.8万吨;水果收获面积27.67万亩,总产量38.71万吨。南繁制种面积稳定11万亩,吸引全国25个省区市的南繁科研育制种单位255家。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累计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886家,参股农民1.05万人,带动农户从业1.25万人次。推进海淡水养殖,实现海水养殖产量5453吨、淡水养殖产量1.16万吨。扩大畜牧养殖场规模,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场达580家。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见表2

2: 2017年农林牧渔业主要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产品名称

绝对数

比上年增长%

粮食

118218

-9.7

蔬菜(含菜用瓜)

531546

-3.0

瓜果类(指果用瓜)

276548

4.8

其中:西瓜

17587

-9.4

       甜瓜

13116

0.3

       哈密瓜

220474

14.2

水果

387132

0.1

其中:香蕉

201452

-1.5

      芒果

122434

-3.1

      荔枝

3788

6.8

      龙眼

16742

0.8

橡胶(干胶)

14072

4.0

椰子

万个

498

-2.8

槟榔

14870

1.5

肉类总产量

28972

2.0

其中:猪肉

18962

2.1

      牛肉

1810

-1.3

      禽肉

5725

6.0

禽蛋产量

1912

17.0

水产品总产量

39396

-4.0

  其中:海水产品

26008

-7.5

          淡水产品

13388

3.6

2017年末农业机械总动力73万千瓦,比上年下降0.2%;拖拉机0.81万台,增长3.8%;农用运输车0.54万辆,增长1.1%。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5.1万吨,增长0.3%;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4.1千公顷,增长1.1%

(二)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2017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23.66亿元,增长1.5%。其中: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47亿元,增长2.6%;规模以下工业总产值3.19亿元,增长2.3%。规模以上工业按轻重工业分,轻工业没有产值;重工业产值值20.47亿元,增长1.2%。按经济类型分,国有企业产值16.47亿元,增长1.0%,其他经济类型工业完成产值4.0亿元,增长2.3%。在4家规上工业企业中,火力发电企业完成发电量341922万千瓦时,下降5.7%;黄金开采企业完成黄金产量1316千克,增长4.9%;供电业完成供电量64947万千瓦时,增长10.2%;水泥制品制造企业完成商品混凝土24.78万立方米,增长43.8%。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20.23亿元,产销率达99.0%

建筑业。全县建筑业完成增加值9.27亿元,增长4.3%。全县资质内建筑业企业1家;全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0.0万平方米,下降21.1%

(三)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

全年全县批发零售业完成增加值5.59亿元,比上年增长7.5%;住宿餐饮业完成增加值3.05亿元,比上年增长5.5%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89亿元,比上年增长9.8%。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29.69亿元,增长9.8%;乡村零售额3.2亿元,增长10.1%。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6.6亿元,增长8.7%;餐饮收入6.29亿元,增长11.3%

(四)旅游业和房地产业

旅游业。积极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成立旅游与环境资源警察大队、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完成旅游厕所9座。通过海南综合招商活动和30周年县庆招商引资推介会,成功签约11个镇城市化和旅游化改造、南繁小镇等37个项目。加大扶持乡村旅游景点、休闲农庄及精品农家乐发展,研发特色旅游产品。旅游接待能力不断增强,全年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06.37万人次,增长27.0%,接待旅游过夜人数人数84.1万人次,同比增长50.6%;实现旅游总收入6.51亿元,增长21.7%

房地产业。全年全县房地产业实现增加值9.29亿元,比上年增长9.6%。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3.36亿元,比上年下降-24.9%。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到位资金46.25亿元,比上年增长20.1%,比实际完成投资额多22.89亿元,资金到位率为197.9%。其中本年资金来源41.59亿元,增长14.0%。本年资金中,自筹资金1.38亿元,下降75.6%;国内贷款1.0亿元,下降3.8%;其他资金39.22亿元,增长98.0%2017年商品房销售面积42.8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0%;销售额44.96亿元,增长68.8%。全县商品住宅销售6163套,增长29.4%。其中现房销售2028套,增长16.6%;期房销售4135,增长36.8%。全年共完成销售额44.96亿元,增长68.8%,商品房销售均价达到10490元。

(五)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全年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完成增加值1.12亿元,增长9.3%。全县旅客周转量42618万人/公里,比上年增长14.3%;货物周转量6151万吨/公里,增长7.2%。全年电信业务总量增长87.6%,邮政业务总量增长21.4%

(六)金融业和保险业

金融业。2017年全县金融业完成增加值3.62亿元,增长17.9%。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61.59亿元,比年初增长19.7%。其中,境内存款161.16亿元,比年初增长19.7%;全县金融机构贷款余额69.27亿元,比年初增长28.6%。其中,境内贷款69.24亿元,比年初增长28.8%;住户贷款20.06亿元,比年初增长53.2%。短期贷款4.94亿元,比年初增长45.4%;中长期贷款15.12亿元,比年初增长56.0%。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49.18亿元,比年初增长20.9%

保险业。年末全县原保险保费收入10622万元,增长10.1%。其中财险4646万元,增长26.3%;寿险4755万元,下降6.8%;意外险252万元,增长3.3%;健康险969万元,增长54.3%

四、文化和体育

开展黎族苗族“三月三”传统节日活动,成功举办30周年县庆,《哈黎竹竿舞》获2017年(首届)海南国际竹竿舞邀请赛总冠军。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县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被评为“全国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黎族文化剪纸”被列为海南省第五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9个镇建成30间文体活动室,夯实农村文化阵地。年末全县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不含社会民营团体)1个,文化艺术馆1个,档案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3.34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4.8%,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7.0%。全县运动健儿在全国体育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奖牌13枚,其中获得银牌7枚、获得铜牌6枚。

五、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

(一)节能减排。初步测算,2017年全县单位GDP能耗为0.3135吨标煤/万元,下降1.29%;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10.02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0.18%;单位GDP电耗735.12吨标准煤/万元,增长0.59%。年末全县有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污水0.82万立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黄标车211辆。启动“一巩双创”创建活动,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继续保持全省各季度评比前三名。城区垃圾处理率达98%,镇村垃圾处理率达95%;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被授予“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二)生态环境

加大水体、大气、土壤污染治理,以中央环保专项督察和国家海洋专项督察为契机立行立改。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省环保厅信访处和县信访局批转来环境投诉信访件116件,来访7件,来访19人次。310件环境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44件,大气污染186件,噪声污染65件,固体污染15件。办结299件,办结率高达95%。责令整改59家企业,立案处罚15家单位和企业,罚款金额1477.9771万;海洋督察10批整改件11宗;开展卫片执法检查,查处违法用地102宗,拆除违法建筑95栋(间)6.35万平方米。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46宗。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实施“河长制”,128条河流设立县级河长15名,镇级河长68名。

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完成造林绿化面积9005亩,增长20.8%;森林覆盖率达到64.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县城建成区园林绿化覆盖率为38%。全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新建20个文明生态村,累计达到493个。年末全县有自然保护区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个,县级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达17121.66公顷。其中国家级9611.27公顷,县级138.92公顷。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8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05种;列入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9种,列入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39种。

空气质量总体优良。2017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9%,有效监测天数为350天,优级天数为350天,占85.8%,良级天数为46天,占13.1%,轻度污染天数为4天,占1.1%,无中度污染等其他现象,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和一氧化碳(CO)特定百分位浓度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6年相比,PM10年平均浓度下降了8%,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下降了60%,臭氧特定百分浓度上升了8%,其他污染物基本持平。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质总体优良。2017年,地表水国控断面:昌化江乐中断面、跨界桥断面达到Ⅱ类水质标准,乐罗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符合水质管理目标要求。省控断面为抱由饮用水源取水口断面、山荣断面、抱伦断面、扬力村断面、道飞村断面符合Ⅲ类以上水质要求,石门水库属Ⅳ类,地表水达标率占90%

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为优,绝大部分近岸海域处于清洁状态。2017年,全县近岸海域海水检测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符合管理目标要求。

年末全县有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1个,环境监测人员11人,全年环保系统投入环保资金100万元。

六、人口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推算,全县人口出生率14.28‰,死亡率5.48‰,自然增长率8.8‰,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以内。全县年末常住人口47.91万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到37.99%。年末,全县户籍人口537403人,比上年增加3020人。按性别分,男性281524人,女性255879人。按年龄分,0-17116235人,占21.6%18-34165086人,占30.7%35-59182499人,占34.0%60岁以上73583人,占13.7%

注:

1.公报中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核实数以《乐东统计年鉴—2018》刊发数据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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