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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19-56422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 成文日期:2019-03-22 15:51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3-22 15:5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乐府〔201913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

人民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3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

政府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政府系统执行力,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及县委的重要决策部署,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政府执行力十五条措施的通知》(琼府〔20184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1.明确上级决策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上级决策部署、领导讲话和政策措施,吃透精神要义,把握工作要求。

2.迅速传达贯彻、落实责任主体。上级重要文件、决策部署当天呈送主要负责人阅批,三天内组织领导班子研究,落实责任单位并提出贯彻意见,要求制发实施意见、方案、配套措施的必须在上级规定时间内上报。

3.重视上级组织的巡视、督查。对巡视、督查单位予以协助,及时将反馈问题向上级汇报;结合巡查、督查单位整改意见做出整改清单,就地落实整改。

二、深入调查研究

4.紧扣中心工作遴选调研主题。调研课题紧扣我县最主要矛盾变化,聚焦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有针对性列出调研题目。

5.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调研启动前要开展针对性学习,多渠道了解调研对象相关情况,掌握相关政策知识,梳理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根据主题和内容,精心组织调研力量,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将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解决矛盾的成果。

6.严明调查研究纪律。开展各类调查研究活动,必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规定,坚决破除官僚习气和衙门作风,坚持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不收受礼品,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和增加基层负担等。

三、提高决策质量

7.切实提高决策效率。提高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的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凡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和内容,要精心准备,并和分管领导充分沟通,做到讨论事项相对成熟才能上会;决策时,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参与讨论,对分管工作提出明确意见,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发表意见,一旦形成决定,会后坚决贯彻执行,维护好决策权威。

8.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做决策前通过书面征询、网上征集、集体会商、研究讨论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听取和吸收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集中智慧、集思广益,必要时增加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善提高决策质量。

9.决策要指令清晰、突出重点。决策领导要敢于决策,清晰传达决策,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在工作安排中分清轻重缓急,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

10.决策者要起示范作用。强调谁决策,谁带头。重点工作要亲自研究,督促落实,勇于承担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四、讲求会议实效

11.各部门各单位实行会议数量目标管控。能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对于关联度比较高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经书面征求意见无异议的事项,不再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除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和县委安排全县性重要工作的会议外,不以县政府名义召开会议。县政府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县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确有必要召开的,应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

12.严控会议规模。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县政府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参会人数不超过150人,时间不超过1天。各类专题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征求意见类会议,应只邀请意见不一致的部门参加。

13.改进会议形式。上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后,一般接着召开贯彻落实的电视电话会议,不另行开会。

五、精简发文

14.实施计划管理。县政府建立年度发文管理制度,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下行文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对未列入年度发文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相关请示。

15.控制发文规格。属县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工作,由部门独发文或联合发文能够解决问题的,不升格到上级部门印发或转发文件。能以白头文件发文的,不得强制发红头文件。征求意见能用微信工作群发送的,不得强制要求上政务办公网。上级对制定配套文件没有明确要求的,不得制发配套文件。

16.控制文稿篇幅。县政府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者具体任务的文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内部情况通报》原则上只印发县政府领导在重要会议与活动上的讲话,讲话稿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把关,将违规的公文直接退回报文单位。

17.建立通报制度。县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县政府各部门执行年度发文计划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各部门发文计划执行情况以及退文情况等。

六、落实责任主体

18.细化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时对各项工作任务按项目分解责任,划清责任边界,需要协作完成的工作,对互踢皮球的相关部门严肃追责。对原则性、长期性的任务要拆解成年度性、阶段性目标。

19.明确职责分工。在重大项目上只确定一个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对责任单位提出明确工作要求。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合力推进的工作方式,将任务细化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工作人员。

七、强化沟通协调

20.创新沟通协调方式。建立全县政府各部门各系统的及时通讯工作群,普通事项直接沟通,普通文件群发转发,代替发文、开会,提高沟通协调效率。

21.明确协调主题。已被明确为主办单位的要主动协调责任单位间的矛盾,部门之间意见不一致的,由县政府办公室作出明确的协调意见。难以协调的,报分管领导及时协调。一些涉及面广、问题复杂的,或其他各种途径协调效果不好的,要及时提请主要领导协调。

八、深化政务公开

22.用好新型公开平台。发挥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发挥政府热线“12345”作用。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县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九、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25.简化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双告知”,有效应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以此为基础大幅度减少事前审批事项,并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26.深化行政审批“审管分离”改革

一是建立完善窗口审批机制,制定规则流程,强化日常管理,确保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杜绝只受不理、两头受理、多头办理等“体外循环”现象发生。二是进一步落实并联审批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减少流转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审批项目梳理,通过清理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力争打造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投资环境最优、人民群众最满意的政务中心。四是贯彻落实“审管分离”实施方案和四套保障性文件要求。

27.构建分类“一窗受理”审批服务新模式。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综合审批、限时办结”的集成化审批服务,着力解决审批过程部门联动性差、企业重复递交资料等现象,审批模式逐渐改变,由申请人“逐一申请、部门自行受理的多头串联审批”向申请人“一次申请、部门统一受理的综合审批”转变。

28.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发展,抓好各部门信息平台和信息资源整合,打破信息孤岛和信息边界,加快实现各部门基础性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并与省、县、镇政府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断提升“12345”等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年内实现“不见面审批”事项90%网上能办,且杜绝出现“不见面审批”仍需见面报送材料的现象。

十、严格依法履行职能

29.加强法制监督。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实现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县政府法制部门每年组织力量抽查一定数量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将抽查结果及提出的相应处置意见向社会公布。

30.推行执法责任制。结合《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保证执法主体和程序合法。对行政诉讼中的败诉案件要查清原因,属于行政行为当事人及其领导责任的实行追责、问责。

31.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县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培训复议人员,统一复议文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十一、强化督查

32.拓宽督查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等媒体开展督查,对落实不力、不到位的及时对落实事项和责任人进行曝光。同时,充分利用OA系统、微信群、电话等工具开展督查,提高督查督办件上传下达环节的工作效率,保障督查督办紧急件落实的真实性。

33.确定督查事项。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事项为县政府正式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改革以及主要领导重要批示和重要会议、重要调研决策事项等。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要对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34.强化统筹督查。定期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计划(含督查事项、督查时间、参加督查人员)报县政府督查室统筹,未列入计划的一般不得开展督查。各部门开展的其他督查项目,应提前6个工作日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对各类督查项目进行归并,通过合并督查、联合督查、委托督查等方式,做到一定时间内,同一事项只有一支力量督查,督查结果多个部门共享。

35.加强督查问题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督查通报,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加大对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办,组织专人督查调度整改进度,适时开展“回访督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力的,抽调人员驻点督查,增加督查频次,及时报告整改推进情况,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十二、改进考核方式

36.重视第三方考核和动态考核。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反映工作绩效、服务质量和效率。除规范的调研外,日常检查由县政府统筹,以突击检查、暗访、抽查为主,不事先打招呼、不要求准备汇报材料,面对面接触基层一线的干部群众。

37.重视考核结果运用。改进考核的重要一项就是要有奖有罚,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与财政奖补挂钩,与干部使用挂钩。检查考核单位不仅要拿出结果报告,还要针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提出在一定时限内帮助整改的方案,并跟踪完成整改。

十三、强化作风建设

38.树立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群众,始终做到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融入群众中间,了解群众所需、所求、所盼,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赢得群众理解信任。

39.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部门既要从全县角度出发,代拟全县各系统的规章制度,又要从各自角度出发,制定本单位规章制度,实现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40.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年初将作风建设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年中加强督查检查,年末进行总结表彰。同时加强对干部作风工作调研,总结干部作风建设规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

41.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群众等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方式对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行风、作风等进行评议、测评。二是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充分利用作风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对外公务,让干部作风处在多方监督下。三是协同督查室、新闻媒体等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不定期检查。

十四、把执行力效果作为奖惩依据

42.执行力纳入考核。把单位和个人执行力好坏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评定、单位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等级评定挂钩,并给予奖惩。

43.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改革过程中,探索和试验难免会有失败,会犯错误。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深入剖析典型,及时对出于公心、不谋私利而出现失误的干部给予宽容免责,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十五、发挥班子引领作用

44.把执行力建设放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领导班子在执行力建设中要先行一步,成为有担当、有作为的战斗集体。

45.班子成员要处处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一是要做带头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二是要做勤奋工作、执行力强的表率。三是要做团结协助、主动沟通的表率。四是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五是要做反对四风、严于律己的表率。

各镇政府、各部门要把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门部署。要建立健全抓执行力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细化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推动和组织保障,在全县形成有利于高效执行、狠抓落实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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