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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首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在乐东发放
2022-10-26 10:39 来源: 乐东县广播电视台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1025日,海南省首本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颁发仪式在乐东县抱由镇抱邱村举行,标志着海南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程春满、乐东县政府副县长钟帅出席颁发仪式。来自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东方市、乐东县有关负责人参加颁发仪式。


海南福康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连伟扬代表公司从程春满手中接过编号为“琼(2022)乐东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不动产权证。在这个红色本子里,详细记录了不动产权利人、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和性质、用途、面积以及使用期限等信息。连伟扬说,这是海南福康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3318.04平方米水田用地的‘身份证’。领取海南省土地经营权第一本不动产权证,非常高兴,产权得到保障,可以安心生产,还可以抵押融资。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确权登记局局长王文秀表示,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标志着海南省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这本证不但是全省首例,在全国也属领先。颁发土地经营权不动产证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农民可以安心进城,没有后顾之忧,经营主体有产权保障,安心生产,并可以抵押融资等。一是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行动上,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是避免耕地非粮化、抛荒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二是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实行“三权分置”,在维护农户承包权益的基础上,让土地经营权能够流转,并赋予经营主体更多的土地经营权能,有利于促进土地经营权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应用率,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是有利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促进社会分工分业。“三权分置”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既坚持了集体所有权、承包关系的稳定,又进一步细化、丰富了土地权能,使土地要素可以流动起来,展现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持久活力。有利于明晰土地产权关系,更好地维护农民集体、承包农户、经营主体的权益。

乐东县政府副县长钟帅表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不动产登记将加快推动新型农业主体发展,解决种植类小微企业一次性流转投入高、生产发展融资难的现实问题。乐东县作为农业大县,有大量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发展种植业,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建立的联合合作社制度,农村农业发展必将走上新的台阶。从2015年以来,乐东县农业农村部门已经就家庭承包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工作。今年6月,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县农业农村局共享抱邱村土地确权与承包土地经营权证相关基础数据,梳理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疑点难点,做了大量研讨论证工作。在充分动员、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今年9月,乐东县率先为六户村民的承包经营权证加盖不动产登记专用章,由此流转形成一宗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至此迈出经营权从债权到物权的重要一步。

下一步,海南省将通过乐东县和东方市经营权登记发证的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全域开展,为全省全面推广提供借鉴。将从省级层面和市县层面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的移交,为经营权登记提供基础和依据。同时,要做好登记平台的更新,增加经营权登记类型,为全面开展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海南省还正在大力推进黄花梨树一树一证,单棵交易等事项,这就是土地三权分置重大改革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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