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协提案
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水平建设的建议
2022-11-24 11:04 来源: 乐东县政协办公室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社区、居)务

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水平建设的建议


县政协委员 吴一峰


村(社区、居)监督委员会是在村(社区、居)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群众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依法依规对村(社区、居)财务管理等情况以及议事制度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有关意见建议,是群众对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

当前,海南正在蓬勃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打造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开放形态,这对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对基层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样对基层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我县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现状

县委县政府将基层监督体系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成推动清廉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坚强堡垒,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有力有效的服务保障,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推动我县173个行政村、20个社区和居设立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193个,配备监督委员会主任193名,监督委员会成员共602名。监督委员会主任平均年龄37.66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84人,占比43.5%。我县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虽然机构设置逐步完善、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开展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明显提高,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短板、弱项,亟待提高完善。

二、我县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能力短板问题突出,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2019年以来,我县纪委监委机构查处村(社区、居)违纪违法问题160起177人,移送司法部门31人,而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发现并移交纪检监察机构的问题仅仅8件,人均发现问题0.013件。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普遍反映对自身职责认识不清,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理解不到位,监督能力存在短板。

(二)“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普遍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因为“抬头不见低头见”“不是邻里邻居就是兄弟姐妹”“同在一个食堂吃饭、同在一个场所上班、甚至同住一个宿舍”等原因,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抹不开面子,放不开手”“讲人情关系”。监督委员会成员把在报销支出凭证上签字当作履职尽责,个别村(社区、居)“两委”班子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大多数都是财务开支后,要报账时才让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名。

(三)统筹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监督力度不足。我县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补贴与村“两委”干部基本持平,但其他成员补贴为1000元,与工作的付出不匹配,难以维持日常生活,难以调动开展监督的积极性,且没有集中的办公场所,也没有专属的办公设备,大家平日里都有着自己的活计,监督方面的工作只能是偶尔兼顾。

三、意见建议

这些短板弱项成为制约村(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进一步加固底板、补齐短板、强化弱项。为此,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素质能力,确保“会监督”。民政部门牵头,各镇党委配合,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监督委员会主任及其他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一是加强能力素质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培训”的形式,通过培训班,不断加强对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农村政策法规、项目建设、计算机使用等基础知识的系统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综合能力素质。二是切实开展业务培训。应有计划、经常性地对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教育培训。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和基层党建等方面业务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开展财会业务培训和指导,让监督委员会委员摆脱“外行监督内行”的困境。充分利用以会带训、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大对基层党风廉政、村务监督、信访联动、“三资”管理、乡村振兴等党纪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把监督委员会成员培养成带头宣传、带头执行、监督落实的中坚力量。三是健全学习培训制度。把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纳入村(社区、居)干部培训计划,定期轮训、组织外出观摩学习,拓宽视野。监督委员会要通过例会学习、参加基层党组织活动等方式加强自身理论业务素养,克服本领恐慌。

(二)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履职尽责,确保“敢监督”。一是推动领导方式转变。镇党委应及时组织召开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了解工作情况,保证监督事项件件有落实,强化监督效果。同时,正确处理村(社区、居)务党组织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村(社区、居)委会与监督委员会的关系,切实保障监督委员会独立正常履行职责。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镇党委应定期对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解决监督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强化对村(社区、居)的考核,采用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对考核评议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和提拔使用,对工作不主动、作风不踏实的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改正。对能力平庸、德不配位、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影响恶劣的严肃处理,坚决清理门户,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三)强化基础保障,夯实工作基础,确保“能监督”。一是健全保障机制。探索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合理增长机制,主任参照村(社区、居)“两委”主要负责人待遇确定报酬,委员适当提高工作报酬。适当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监督委员会的必要工作支出。进一步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撑腰鼓劲,帮助其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加大对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关心、关注力度。对表现特别优秀、突出贡献的监督委员会主任、成员,适当进行表彰奖励,培养选拔为村(社区、居)“两委”在职在编干部,纳入村(社区、居)干部报考公务员范畴,打通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激励监督委员会大胆履职尽责。三是凝聚监督合力。各镇党委应加强上下联动,把监督委员会成员整合到各类监督检查组,开展联合监督和交叉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答复及办理情况:目前已经给全县193个村(社区、居)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政务

主办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ICP备0500188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7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