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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高中学校后勤工作实行政府采购物业化管理的建议
2018-09-25 15:50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由:关于我县高中学校后勤工作实行政府采购物业化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陈人政

  容:学校后勤工作物业化,是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委托物业公司为学校提供后勤工作服务。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求:“学校的后勤工作,应通过改革逐步实现物业化”。由此可见,学校后勤工作的物业化,决不仅仅是对高校后勤管理改革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改革提出的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要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到公平高质的教育”。因此,我县学校后勤管理,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推进学校后勤工作物业化的进程。

目前,我省海南中学、华侨中学、海南农垦中学、国兴中学、北京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中央民族大学陵水附属中学等学校的后勤工作也实行后勤工作政府购买服务,我县华二黄中的后勤工作亦已实行了政府采购的物业化管理。

事实证明,学校后勤工作政府采购的物业化管理不但可以减少乃至免去学校在管理过程中人、财、物的消耗,还可以弥补学校资金的不足,更能够改变学校资金的投入方向,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学校的自我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社会的进步,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目前,我县除华二黄中以外的高中学校,其后勤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和满足学校自身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学校独自包揽管理所滋生的弊端日益显露:

一、管的得过多,繁琐杂碎,分散了办学的精力。长期以来,学校的后勤工作如食堂管理、水电管理、校园安保、宿舍管理、绿化保洁等,全由学校包揽,并形成一种既定的办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学校承担了许多本不该由学校完成的工作任务,致使学校包揽的事务繁琐杂碎,学校办学的包袱越背越大。尤其随着学校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县高中学校在校师生均在4000人以上)和师生员工的安全考虑,学校不得不增设后勤管理机构,增加后勤管理人员,增加服务项目,这占用了学校相当一部分财力、物力和人力,学校负担越来越重,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牵制和分散了学校办学的精力。

 二、财力有限,人员良莠不齐,管理品质不高。学校后勤既是学校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目前我县高中学校的后勤管理的现状一是财力有限。高中学校经费的唯一来源仅是高中生的学费收入(乐东中学、黄流中学、思源高中每学期350元/生,冲坡中学每学期200元/生)和初中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每学期400元/生)。这些经费的使用按规定是不能用于人员经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支出的。而目前我县高中学校的后勤管理人员的经费都是由学校承担,学校入不敷出,不堪重负。二是管理人员良莠不齐,管理品质不高。为了节省管理经费,学校聘用50岁以上的老人(如门卫、安保人员)居多,这些人年老体弱,工作强度不大,容易滋生安全隐患;同时因为待遇低应聘学校的管理人员文化素质也低,因此工作品质也不高,如宿管人员仅能满足于打扫卫生而缺乏对学生住宿行为、住宿习惯的引导教育。

因此,学校后勤管理的负担已经严重阻碍了学校整体改革的深化和自身的发展,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建议我县高中学校后勤工作由政府采购物业化管理,以兴利除弊:

一是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管理的物业化,必然伴随着学校后勤人事、劳动制度的改革,从而促使学校与社会在人力资源上的流动与互补。由物业公司统一招聘员工,学校考核使用,既增加工作的动力与压力,还可以增强职工的成本意识,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学校甩掉包袱,优化经费使用。实现后勤工作的物业化,政府承担一部分本该由政府承担的服务项目,为学校节约一大笔资金,从而优化学校经费使用,便于集中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轻装上阵,全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答复及办理情况:我县高中学校后勤工作进行政府采购需要资金较大,建议我县有需求的高中学校自行制定本校后勤工作物业管理政府采购方案报送县政府审核,并将此项资金列入县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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