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更好实施,加强我县河湖(库)保护管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县人大常委会于8月14日在县政府广场举行《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永瑞、吴权亨,县政府副县长陈锡侬出席启动仪式。吴权亨主持在启动仪式上强调,《条例》实施是乐东水务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依法治县实施治水兴县的战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契机,我们一定要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要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施行《条例》的自觉性和紧迫感;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条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管水用水环境和水的法制氛围。《条例》的公布实施,给我县水务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保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向市民发放《乐东黎族自治县河湖(库)保护管理条例》单行本2000多册。启动仪式后宣传车进行巡回宣传。(乐东人大:蔡仁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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