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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020-12-11 16:11 来源: 发文机关: 【字体:   
乐东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主体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
征收 1.启动要件: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3.房屋调查登记: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4.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5.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点 入户现场宣传
政务公开栏 图书馆
档案馆    电子显示屏
精准推送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 评估 1.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2.被征收房屋评估: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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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3 补偿 1.分户补偿情况:分户补偿结果。
2.产权调换房屋: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3.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县级政府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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