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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雷蕾: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已转交由乐东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已与绿园小区1栋一单元102室、二单元101室业主和租赁者联系并了解情况,要求一单元102室租赁者不再将运输货物的车辆驶入区民小区,只能在居民人流量较少时间搬运货物,一单元102室租户表示将严格遵守;对二单元101室业主和租赁者下达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内整改消防隐患,不得在居民小区内开设存在安全隐患的相关场所,如期限内整改不到位,采取进一步工作,和其业主沟通,要求业主让其租户搬离居民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