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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8-11-13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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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3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3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0
四、名词解释 1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民政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县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军烈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的生产扶持和优抚补助工作以及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兵的牺牲、病故、残疾的抚恤工作。
(五)依照有关规定负责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的申报、褒扬、抚恤工作。
(六)依照规定负责全县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工作。
(七)负责全县的救灾工作,组织检查上报灾情,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县内减灾工作。
(八)负责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全县临时救济、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与服务管理;负责全县城乡救助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日常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社会救济工作。
(九)建立和实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真正发挥“救急”和“救难”的功能。
(十)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础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建设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十一)指导全县婚姻登记、婚姻习俗改革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和弃婴、儿童收养登记、审批及殡葬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镇、村的行政区划名称变更的申报和地名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社会福利机构工作。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监督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等。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本级
     2. 乐东黎族自治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殡葬管理中心(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2540.3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187.82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减少。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21.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15.65万元,占9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69万元,占0.04%。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3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33万元,占2.3%;项目支出16155.16万元,占9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1928.06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5071.96万元,增长68.7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5%。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24.15万元,增长14.99%。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99.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20.64万元,占88.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723.7万元,占11.12%,住房保障(类)支出18.89万元,占0.12%,其他支出(类)2.27万元,占0.01%(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40.86万元,支出决算为1549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7.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980万元,支出决算为7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29%。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拥军优属(项)年初预算为20.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73%。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老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4.61万元,支出决算为8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高龄补贴发放按实际人数发放。实行动态管理。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84%。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8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6%。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年初预算为90.45万元,支出决算为8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2%。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1.65万元,支出决算为66.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48%。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年初预算为61.6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其他优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8.26万元,支出决算为96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57%。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340.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年初预算为98.49万元,支出决算为3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43%。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年初预算为46.2万元,支出决算为2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6%。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3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7%。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185.37万元,支出决算为7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0.85%。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67.4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150.66万元,支出决算为574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乡低保金的发放将根据每月实际城乡低保户数人数,按月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4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城乡低保金的发放将根据每月实际城乡低保户数人数,按月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8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7%。临时救助按实际申请人数及金额发放。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50万元,支出决算为41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1%。特困人员救助资金发放按实际人数发放。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17%。
(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84万元,支出决算为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 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75%。
(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1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79%。
(3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89万元,支出决算为1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7万元,支出决算为2.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是……
……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0支出万元。主要用于……
0支出万元。主要用于……
……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81万元,主要用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5.49万元,增长(下降)55.96%。主要原因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来访外宾主要包括:……。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0个,来宾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可取自2016、2017年度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XX部门(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XX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XX%。
XX部门(单位)共组织对“XXXX”等XX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XX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XX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XX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XX项目自评得分为XX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XX项目自评得分为XX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是……。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二是……。
……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情况(如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21.29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减少)6.02万元,增长(降低)28.27%。主要原因是:……(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机关运行经费数字可取自2016、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XX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XX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229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93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车辆、设备占用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房屋占用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1表资产情况表。)
四、名词解释 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附件:民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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