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滨海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社会事务管理及建设项目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0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86.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86.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86.0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07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0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0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62.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03万元,主要是人员调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3.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6.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1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
四、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2.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17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型收费收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支总预算286.07万元。
七、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收入预算286.0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286.0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支出预算28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97万元,占91.93%;项目支出23.10万元,占8.07%。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滨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东县滨海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