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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15年度预算公开
  • 索  引 号:00824883-6/2016-01972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乐东县质监站 成文日期:2016-02-29 00:00
  • 标       题: 县质监站2016年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6-02-29 00: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站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收入项目(仅对安排资金的科目进行说明,下同)

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2016年预算安排201万元。

二、支出项目

1.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办公费2700元,水费1620元,邮电费2520元,差旅费6300元,维修(护)费900元,其他费用3960元,共计1.8万元】。

2.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2016年预算安排19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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