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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2016年度预算公开
  • 索  引 号:00824883-6/2016-05144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 发文机关:乐东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成文日期:2016-12-13 00:00
  • 标       题: 乐东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6-12-13 00: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队部门预算的收支情况如下:

一、收入项目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预算年收入总计129.2万元。

二、支出项目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度部门预算年支出总计129.2万元。

(一)基本支出114.1万元。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12.5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项目支出15.1万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乐东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2016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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