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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乐东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 发文机关: 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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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全县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
监管账户信息的公告
广大购房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预售商品房所得价款专项用于项目工程建设,防范交易风险,切实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海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范围内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广大购房人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房款须存入监管账户。凡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商品房,购房人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及按揭贷款等所有形式的购房资金)均应当直接存入对应的项目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不得存入开发企业一般账户或其他非监管账户。
二、核对账户信息。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支付购房款项前,应认真核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是否与本公告附件中的监管账户信息一致(户名、账号、开户银行须完全一致)。如不一致,请暂勿付款并及时向我局反映。
三、网签合同自动核验。购房人在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网签系统将自动核验预售资金是否已足额存入监管账户。未按规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将无法通过系统核验,影响合同备案手续办理。
四、索要缴款凭证。购房人缴存购房款后,应及时向开发企业索取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或发票,并妥善保管缴款凭证,作为权益保障的重要依据。
五、违规行为举报。如发现开发企业违规要求将购房款存入非监管账户,或以任何形式规避资金监管的,请广大购房人予以拒绝,并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我局举报。
六、风险提示。购房人未按规定将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将无法有效纳入预售资金监管体系,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法律后果由购房人自行承担。请广大购房人务必增强资金安全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七、咨询与监督联系方式。
广大购房人如需核实监管账户信息或咨询相关政策,可通过以下渠道联系我局:
(一)办公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文化路迎新小区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一楼市场管理岗;
(二)咨询电话:0898-85596488;
(三)邮箱:ldfgj85596488@163.com。
本公告附件公告内容为我局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预售资金监管备案的项目及账户信息。监管账户信息如发生变更,以我局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琼公网安备 4690270200000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