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916-9/2024-2712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09-21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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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的批复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9-21 16:04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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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发审立字〔2023〕141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
项目立项的批复
县生态环境局:
报来《关于申报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与居民生活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原则同意佛罗溪流域村庄连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立项。建设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黄流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治理范围涉及佛罗镇下辖的5个行政村、黄流镇下辖的3个行政村。
主要建设内容:(1)污水处理站工程: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共计为990t/d。(2)污水收集管网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污水管PVC-U(dn160)28789米,HDPE双壁波纹管(DN200)22246米,HDPE双壁波纹管(DN300)18320米,尾水收集池2617座,塑料检查井2774座,破除路面恢复30425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450.7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政府资金。
四、项目代码:2309-469027-04-01-757017。
五、建设期限:24个月。
六、项目擅自化整为零或未完善相关手续而提前招标、动工,则该批复自行失效。
七、项目开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八、其他请按《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乐府办规〔2022〕1号)严格执行。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