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883-6/2019-74719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 成文日期:2019-07-01 08:38
-
标 题:
保障性住房小区门禁系统管理工程(补充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7-01 08:38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保障性住房小区门禁系统管理工程
(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原发布在“乐东县人民政府网”招标公告第四条内容: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2、购买本项目谈判文件;
3、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若供应商本身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省外投标人应在海南省内有分公司或办事处作为常驻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修改为:
四、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凭证,若无缴纳税收记录,需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或相关的免税证明材料);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若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则不提供);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6、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根据最新的补遗通知内容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补遗。
招标人: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招标代理: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