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888-7/2019-3393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9-01-1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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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 文 号:乐财农〔2019〕3号发布日期: 2019-01-18 16:07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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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18〕1927号)提前下达我县2019年发展资金5101万元。根据《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文件规定,县扶贫办制定了《乐东黎族自治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安排1000万元用于十二五期间20个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村集体经济资金;安排100万元用于省级领导干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村资金;安排3461.2万元给各镇用2014-2017年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资金(其中:2014年521.04万元、2015年663.36万元、2016年860.32万元、2017年1416.48万元);安排9.2万元给2017-2018年农垦城镇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巩固提升资金;安排530.6万元用于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合费。其资金分配标准是:一是十二五期间20个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村集体经济资金分配标准为每个村为50万元;二是省级领导干部抓党建促脱贫攻坚贫困村每个村为50万元;三是2014-2017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户巩固提升和2017-2018年农垦城镇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巩固提升资金分配标准为800元/人;四是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合费为220元/人。为切实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地公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保障专项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现将我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分配结果及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给予公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持有异议或进行举报的,请联系县财政局(电话:0898-85522013,邮箱:ldlzzzxczj@163.com,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祥路183号),或扶贫监督电话:12317。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分
配表
2.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
目表
3.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绩
效目标表
附件3: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乐财农[2019]3号 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20191126230039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