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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96-7/2024-26531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
  • 发文机关:乐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4-02-06 17:47
  • 标       题: 2024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2-0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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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县人社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县人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人社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县人社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县人社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拟订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和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和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工作。
   (三)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创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规划,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技能类职业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指导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统筹社会保障卡工作。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劳动用工的综合管理工作。依法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督促企业推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监督劳动保护制度的实施;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县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我县表彰奖励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国家、省的表彰奖励、荣誉称号在本县的推选工作。
   (九)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全县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国有企业薪酬监测并开展监督检查。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措施,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工作。
   (十一)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全县企事业单位一般干部和工人的档案管理工作 。
   (十二)负责本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纳入县人社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县人社局本级
    2.县就业局
    3.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县人社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县人社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县人社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17.21万元。其中,收入总计5217.2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473.31万元、上年结转743.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5217.21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6.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25万元、农林水支出26.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
    二、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社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17.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6.4万元,主要是年初就业补助资金只下达了部分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6.05万元,占96.91%;卫生健康支出90.25万元,占1.73%;农林水支出26.3,占0.5%;住房保障支出44.61万元,占0.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19.7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4.06万元,主要是增加“三支一扶”人员工资福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5.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9.07万元,主要是增加招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5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三支一扶”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341.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303.3万元,主要是因为财政资金不足,就业局公益岗人员经费和工商系统体制改革人员社保两个项目年初预算财政下达缩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万元,主要是将往年列入综合业务管理支出项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列入该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73万元,主要是仲裁院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1.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9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奖金津补贴预算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9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减少,养老保险费预算减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9.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减少,职业年金预算减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4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3万元,主要是就业局优化支出功能分类,今年新设该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285.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7.33万元,主要是因为培训人数增加,故就业局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增加。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266.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73万元,主要是因为培训人数增加,故就业局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增加。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2.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1.72万元,主要是因为公益性岗位人数增加,故就业局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增加。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72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72万元,主要是因为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增加,故就业局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1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41万元,主要是因为就业见习人数增加,故就业局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增加。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3.83万元,主要是因为外出务工奖补人员和企业招用困难人员奖励补贴人数增加,故就业局的就业补助资金项目预算数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94万元,主要是人社局和就业局单位医疗保险费预算减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2万元,主要是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减少,单位医疗保险费预算减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66.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9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减少。
    20.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2024年预算数为26.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万元,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任务数量增加,故预算数增加。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4.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9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
    三、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人社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91.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5.61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86.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县人社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县人社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县人社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县人社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县人社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县人社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5217.21万元。
    七、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社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5217.2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经费拨款收入5217.2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县人社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县人社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521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1.85万元,占17.09%;项目支出4325.36万元,占82.9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县人社局、县就业局、县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2.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县人社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人社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县人社部门5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217.2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县人社部门2024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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