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971-6/2023-59668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乐东县水务局 成文日期:2023-03-15 10:05
-
标 题:
2023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预算公开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3-15 10:0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2023年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内设机构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1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2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3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4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5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6
七、 部门收支总表7
八、 部门收入总表8
九、 部门支出总表9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10
第三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水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本县水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县供水、排水、节水、污水处理与回用等水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涉水规费征收;负责河道采砂的规划管理,实施采砂登记许可、核发采证书和采砂管理费的征收; 发布全县水资源(含水环境质量内容)公报;指导全县水资源信息系统工作。
(三)组织制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组织制定重要江河、水库的水功能区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江河、水库新建、改建和扩大排大污口的审查工作,协助饮水源的保护工作。
(四)组织审查或审批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指导、监督全县重点水务程项目建设。
(五)组织、指导全县蓄水、供水、排水、灌溉、防洪(江海堤围)等水务工程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江河综合治理以及开发利用。
(六)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及运行。
(七)负责全县城镇供水、农村饮水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城镇供水、排涝、中水回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镇供水价格核定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十)依法负责全县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协调处理水事纠纷。
(十一)要与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加强协调和配合,建立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二)负责水务科技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水务工作的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指导全县水务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在干部管理权限内,负责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和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检查指导各镇水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建办)2、规划计划与监督职能岗3、水资源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职能岗4、建设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职能岗5、城镇与农村水务职能岗6、河湖管理职能岗
(二)纳入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1、乐东县水务局本级;2、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3、乐东黎族自治县长茅工程管理局
第二部分: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9.44万元。其中,收入总计3239.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39.4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3239.4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8.09万元、农林水支出310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8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9.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177.11万元,主要是:一是减少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二是压减一般性项目建设;三是减少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71万元,占 1.5%;卫生健康(类)支出58.09万元,占1.7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109.86万元,占9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2.78万元,占0.7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48.71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万元 ,主要原因是 :基数变动 。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4.6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9万元、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0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58.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95万元 ,主要原因是 :基数变动 。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8.7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2.4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46.8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22.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是 :基数变动 。
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22.78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3109.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48.73万元,主要原因是 :减少水利工程等项目建设的支出。
其中: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77.98万元、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617.83万元、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54.72万元。
三、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6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8.72万元、津贴补贴69.06万元、奖金2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6.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住房公积金22.78万元、医疗费1.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3万元、邮电费2.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46万元、生活补助5.03万元;
公用经费24.1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9万元、办公费11.92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租赁费0.05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1万元、专用材料费0.1万元、专用燃料费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0.1、工会费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
四、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29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3.14万元;主要原因是从本单位调拨一辆车至应急保障事务中心。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0批,0人。
五、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9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上年结转的政府性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92.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的政府性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692.9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上年结转的政府性资金。
六、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乐东县水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3239.44万元。
七、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收入预算3239.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39.4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39.28万元,主要是:一是减少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收入;二是压减一般性项目建设收入。
八、关于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乐东县水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3239.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89万元,占11.3%;项目支出2872.55万元,占88.7%。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39.28万元,主要是:一是压减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支出;二是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三是减少人员费用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乐东县水务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乐东县水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东县水务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乐东县水务局4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239.4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乐东县水务局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年水务局预算公开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