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首页 > 人事信息
  • 索  引 号:00824883-6/2024-11375 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 发文机关:乐东县委宣传部 成文日期:2024-09-03 16:51
  • 标       题: 乐东县委宣传部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2人)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9-03 16:51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2024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2人)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主要从事新闻(2名)工作。

三、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

2.同等条件下,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户家庭成员或具有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历史学、思政、秘书等专业背景或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四、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三)熟悉计算机操作及应用,公文写作,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及协调办事能力,善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符合《乐东黎族自治县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经县就业局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公益性岗位服务期满3年以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499日至2024913日。

(二)线上报名所需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日期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邮箱

LL1214@163.com。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六、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三年)。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并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失业保险。

本公告由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保留最终解释。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49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 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政务

主办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琼ICP备0500188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70001    琼公网安备 46902702000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