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978-3/2023-52733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千家镇 成文日期:2023-04-1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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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4号)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4-17 10:37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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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4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
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1。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7日15:00-2023年4月20日18:00。(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复审地点: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北路东鑫小区一单元。
(二)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主页与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表》、笔试准考证(登陆报名网站http://hdrl.pzhl.net/index.php自行打印)各一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更新日期在近6个月内,且带有二维码验证标识)一份;
6.打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一份;
7.诚信承诺书一份;
8.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外语等级证书、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或证书一份。
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不允许拍照打印),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完整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其它
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附件2)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即为面试人员。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2日(周六)上午9:30开始
面试人员请于上午9:00进入考场,进行签到、抽签。
2.面试地点:中共东方市委党校1号楼(东方市东方大道24号)
(二)其它
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携带者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员须按上述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签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四、未尽事宜以最新发布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898-2556363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18:00)。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附件2: 《资格复审委托书》
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乐光居居民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