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MB0R0601-X/2019-25465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成文日期:2019-10-29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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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10-29 09:5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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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岗室: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办发〔2019〕35号),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副局长陈纪琼同志: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协助局长管理局行政日常工作,负责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分管局办公室(信访、党建)、县环境执法监察大队。
党组成员、局长吴方同志: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管理局党组日常工作,负责纪律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徐鸿雁同志:负责党的组织人事、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兼任县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负责财务、后勤事务管理、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安全、核应急管理;分管大气环境管理岗、土壤与农村环境管理岗、监测与核辐射管理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积雷同志:负责党的理论教育、宣传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政策法规、环境规划、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分管水环境管理岗、生态环境管理岗。
黄泽雄主任科员:负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整治全面工作(现为县六大办公室主任)
各班子成员除负责和分管的工作外,还负责局党组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党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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