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883-6/2024-23127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乐东县红十字会 成文日期:2024-03-05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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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红十字会关于2024年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 文 号:乐红字〔2024〕4号发布日期: 2024-03-05 16:29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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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红字〔2024〕4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关于2024年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各镇、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无偿献血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是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具体举措,是一个城市和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经济特区公民无偿献血条例》,提倡无私奉献、互助共济的崇高精神,进一步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随着医保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服务水平的加强,每年住院手术人数不断增长,无偿献血量的增长赶不上医疗需求,血液的供应出现紧张状况,为了解决血液供应的问题,县红十字会决定开展一次公民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5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在乐东县政府广场
二、注意事项
(一)凡18—60周岁的健康公民,男性体重≥50公斤,女性体重≥45公斤,经医生询问病史和体格检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5岁。
(二)两次献血间隔期及献血量:献全血男性≥3个月,女性≥4个月;献成分血≥4周。一次献血量:200毫升、300毫升、400毫升。
(三)每次献血前请出示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驾驶证、护照、社保卡等)。
(四)献血前要有足够的睡眠,防止疲劳。献血前两餐不吃油腻食物,不饮酒,切忌空腹献血。
(五)献血后一两天内勿熬夜、勿暴饮暴食、不要饮酒;适当多饮水,对饮食无特殊要求。
(六)献血后应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或过度疲劳,一般工作不受影响。
(七)女性生理期间,及生理期前后三天者不宜献血。
三、注意防控
(一)参加献血人员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配合做好测体温、登记等防疫措施。
(二)参加献血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应立即联系联络员,及时妥善处理。
联系人:林菊 13876954365
邮 箱:ldxhszh8@163.com
乐东黎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2024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