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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19-98603 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 发文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 成文日期:2019-07-31 10:07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韦昌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文       号:乐常发〔2019〕26号发布日期: 2019-07-31 10:07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乐常发〔201926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韦昌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大、县人民政府及各工作部门、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规定》及《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二0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韦昌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民族工委委员职务;

      韦庆容县人大常委会农村财经工委委员职务。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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