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883-6/2024-31942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4-04-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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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02 16:46
- 备案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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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黎族苗族
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
“三月三”节庆活动方案
为庆祝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营造全县同庆、全民同乐的浓厚节庆氛围,进一步繁荣乐东文化,展示乐东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力服务乐东高质量发展,开展“三月三”分会场系列庆祝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激发全县各族群众携手奋进、奋发图强、共创美好家园的热情,为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二、活动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节庆活动
三、活动主题
山海情怀一家亲,花海乐东民族情
四、活动时间
2024年4月11日—4月13日
五、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广军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钟树婷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陈建平 县委办主任
符天县 委宣传部副部长
云大志 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邢福特 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陈品充 县政府办主任
梁 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旅文局局长
尹霏莉 县商务招商局局长
韦庆容 县科工信局局长
陈晓刚 县财政局局长
张寿宇 县卫健委主任
陈人菠 县公安局政委
刘学新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县民族事务局局长
张国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才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建华 县执法局党组书记
万小聪 县城管中心主任
符振科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碧振 团县委书记
陈辉俊 抱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唐 白 万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邢孔茂 大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儒春 千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韦俊星 志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林志凯 九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洁 利国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卫华 黄流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铭涛 尖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许环益 佛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倩倩 莺歌海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高 红 乐东供电局总经理
伍慕员 乐东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何 龙 县旅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辛 文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族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学新同志兼任,负责对接协调日常具体工作;如小组成员职务发生变动,由继任者接替继续履行职责,不再另行发文。活动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解散。
六、主要活动
(一)参加主会场有关活动
1.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3日(农历三月初三—初五)
2.地点:五指山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主会场
3.活动内容:按照省“三月三”节庆活动总体方案要求,组织乐东代表团参加五指山主会场黎祖祭祀活动,以及保亭主会场“唱响三月三”民歌大赛、“锦绣非遗”技艺大赛、体育竞技“珍珠球”全省邀请赛等活动,展现乐东风采。
(牵头单位:县民族事务局;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旅文局)
(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每年农历三月份为海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各镇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宣传我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乐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为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乐东力量。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族事务局;配合单位:各单位,各镇)
(三)民族特色趣味活动
1.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地点:县四月天公园
3.活动内容
(1)徒手抓鸭子
(2)徒手抓鱼
(3)竹竿舞体验
4.参加人员:各镇代表、各单位干部职工代表、群众。
(牵头单位:县民族事务局;配合单位:县旅文局、县旅投公司,各镇)
(四)“篝火晚会”活动
1.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18:30—22:00
2.地点:县四月天公园
3.活动内容
(1)篝火长桌宴
(2)“三月三”特色小吃街
4.参加人员:嘉宾、各镇代表、群众。
(牵头单位:县民族事务局;配合单位:县旅文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招商局、县旅投公司,各镇)
(五)“三月三”民族文化晚会演出
1.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19:30—21:00
2.地点:县四月天公园
3.活动内容:举办民族文化晚会,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展现乐东民族文化风情,展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同唱响民族大团结的美好旋律。
4.参加人员:嘉宾、各单位干部职工、群众。
(牵头单位:县旅文局;配合单位:县民族事务局、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县旅投公司,各镇)
(六)“遇见乐东”文化展
1.时间:2024年4月11日—13日(农历三月初三—初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县文化中心
3.活动内容: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物品展示、乐东文物展示等活动,弘扬乐东优秀传统文化。
(牵头单位:县旅文局(县文化馆、县博物馆);配合单位:县民族事务局、县旅投公司)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筹备。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早筹备、精心谋划,切实担负起工作责任,针对各项活动,要进一步制定具体方案;各镇可结合本镇实际,开展相关节庆活动,开展活动要突出乐东亮点,弘扬传统文化,既彰显文化特色又反映时代主旋律。
(二)营造节日氛围。各单位要以“三月三”节庆为契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宣传我县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突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唱响民族大团结的主旋律,积极营造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欢乐喜庆和谐的节日氛围。
(三)厉行勤俭节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举办活动务必坚持热烈节俭的原则,切忌铺张浪费,加强资金管理,严格经费预算,压缩不必要的开支。
(四)强化措施保障。各职能部门切实做好交通安全、饮食安全、人身安全、消防安全、治安稳定等保障工作;要大力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祥和、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创文巩卫”环境整治行动,确保节庆期间城乡环境优美、街道整洁卫生,全面提升乐东城市形象。
八、职责分工
(一)活动保障
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配合单位协助实施。
(二)其他保障
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县四套班子领导出席活动等相关事宜。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前期及过程的宣传报道及活动期间舆情舆论监测引导工作。
县民族事务局负责制定活动总方案及活动预算,负责活动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部署和落实。
县财政局结合财力统筹安排节庆活动资金,及时下达拨付各牵头单位,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县公安局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保障活动期间的社会治安稳定,制定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应急预案,维持活动现场的正常秩序、交通疏导等工作。
县执法局负责开展市容环境整治、维护市容秩序等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制定活动期间医疗救护应急预案,做好防疫卫生事件预防工作,布置救护点,准备救护车、医疗器具、药品等医疗救护用品。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乐东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活动期间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以及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乐东供电局负责活动期间供电保障工作。
县科工信局负责组织各通信企业做好活动期间网络通讯保障。
团县委负责协助各活动牵头单位做好志愿者招募工作。
县城管中心负责县城及活动场地的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节庆期间城乡环境优美、街道整洁卫生。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晚会会场布置工作。
乐东自来水公司负责活动期间供水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