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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23-60516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5-22 16:39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       号:乐府办便函〔2023〕21号发布日期: 2023-05-22 16:39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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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府办便函〔202321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琼府办函〔2023〕100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卞晓燕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邢福特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县政府办副主任

        孙贻良县统计局局长

        任县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劳宝兴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日东县委编办副主任

        黄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王龙越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程驹县民政局副局长

        曾县统计局副局长

        容文世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陈明豪乐东税务局副局长

        陈灿华县统计局一级主任科员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镇和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局长孙贻良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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