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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23-52661 主题分类:政府文件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04-13 16:42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3-04-13 16:42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黎族苗族传统

节日“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月三”是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为营造浓厚节日氛围,弘扬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同庆民族团结进步情谊,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乐东黎族自治县2023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放假时间为4月20日至4月21日(即农历三月初一、初二),假期2天。

    二、节假日期间,各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并妥善处置。全体机关干部、公职人员原则上不得离县,随时待命,如遇各类突发情况需第一时间到岗到位。

    三、因维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原因不能停止生产或工作的单位,要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正常作业。

    四、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2023年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三月三”乐东主会场节庆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好节庆活动,正确引导群众按照活动组织要求安全有序参与活动,确保各族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五、“三月三”乐东主会场节庆活动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与相关工作人员要在岗在位、正常履职,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节庆活动顺利进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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