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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U0593-3/2026-57809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林业局 成文日期:2026-09-30 12:00
  • 标       题: 《乐东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专项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9-30 12:0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乐东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专项督察发现 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整改措施(序号1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乐东县在海坡村实际完成造林复绿面积11.3亩:告林验收报告所示的造林树种为木麻黄、成活率:90%,但现场核查发现,造林保存率低于5%,且树种为黄瑾。根据《造林技术规程》16.2.1.3.3条,该地块造林失败。

责任单位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责任人

吴超空

联系电话

0898-85529321

整改目标

清理该地块老化林木及杂灌,补植补种木麻黄、椰子,完成生态修复。

整改措施

通过对枯立木、病腐木及风倒风折木实施卫生伐,清理老化林木及杂灌,实施地块平整与土壤改良,并采用“木麻黄+椰子”混交模式补植适应沿海气候的乡土防护树种。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采用“木麻黄+椰子”混交模式补植11.3亩,经现场查验,成活率达85%,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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