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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24883-6/2026-46944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乐东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8-05 15:35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乐东黎族自治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08-05 15:35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确认乐东黎族自治县本级行政执法

主体资格的公告


各镇人民政府,各法定机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经依法审查,现将乐东黎族自治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告。

序号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

行政执法主体类别

受委托组织

1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2

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

(乐东黎族自治县档案局

法定行政机关

3

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家保密局

法定行政机关

4

乐东黎族自治县密码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5

乐东黎族自治县新闻

出版局(县版权局)

法定行政机关

6

乐东黎族自治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法定行政机关

7

乐东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8

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定行政机关

9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行政机关

10

乐东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法定行政机关

11

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法定行政机关

12

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行政机关

13

乐东黎族自治县商务招商局

法定行政机关

14

乐东黎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法定行政机关

15

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法定行政机关

16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法定行政机关

17

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法定行政机关

18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行政机关

乐东黎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19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法定行政机关

20

乐东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法定行政机关

21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政局

法定行政机关

22

乐东黎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局

法定行政机关

23

乐东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乐东黎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4

乐东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行政机关

25

乐东黎族自治县审计局

法定行政机关

26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

法定行政机关

27

乐东黎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法定行政机关

28

乐东黎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29

乐东黎族自治县统计局

法定行政机关

30

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行政机关

31

乐东黎族自治县林业局

法定行政机关

32

乐东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法定行政机关

33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法定行政机关

34

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行政机关

35

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36

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37

乐东黎族自治县大安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38

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39

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0

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1

乐东黎族自治县利国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2

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3

乐东黎族自治县莺歌海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4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5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法定行政机关

46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7

乐东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8

乐东黎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49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抱由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0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永明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1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大安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2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志仲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3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千家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4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万冲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5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利国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56

乐东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尖峰派出所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说明:

1.法定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必须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受委托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

2.对以上单位的投诉电话为0898-12345

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凡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者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机构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单位应当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确认并更新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8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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