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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MB0T6532-9/2024-34631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04-24 17:13
  • 标       题: 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Ln2011-88-1号地块土地价值评估工作)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24 17:13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有效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公开遴选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需要,我局拟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乐东县Ln2011-88-1号地块土地价值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项目

乐东县Ln2011-88-1号地块面积12496.96平方米(合18.7454亩),地块位于九所镇龙湖大道东侧,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二、报名文件的编制、递交

(一)报名文件

1.在工商所在地的省级主管部门地土地估价机构备案资料(省级国土资源厅或省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完成备案的函)

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身份证明、业绩证明、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报名文件的提交:土地评估机构可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文件递交或邮寄至乐东县抱由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大楼三楼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室。

(三)谢绝联合报名。

三、截至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5点。

(二)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文件的,请确保截止日期前我局收到文件,逾期未收到的,恕不接受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13379815906

五、特别说明

土地评估费在评估机构完成地价评估工作后,按海南物价局(琼价管字〔1995〕77号)收费标准,以宗地评估结果进行计算,当评估费超过5万元按4.9万元计,评估费在5万元以内按实际标准执行。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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