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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2024-33274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2024-04-17 16:50
  • 标       题: 乐东黎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层农户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培训机构的公告
  • 文       号:发布日期: 2024-04-17 16:50
  • 备案登记号:
  •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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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遴选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层农户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3〕236号)和《乐东黎族自治县 2023 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乐农技〔2023〕28 号)工作要求,为提高我县农户种植技术能力,我中心遴选具有优质农作物种植资质的科研院校作为此次的种植技能指导培训机构,对我县各乡镇举行一场约50人次的种植技能指导培训。为确保培训质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在指定地点农业种植技能指导培训农户550人,每期2个课时,约50人。
(二)培训内容:蔬菜及粮食水稻等农作物高效种植等技术指导培训。
 (三)完成时间:2024年6月31日前
(四)培训费用标准:200元/人(含农户补贴50元/人),共计11万元,按实际参训人数和培训标准实报实销。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相关培训课程的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有多年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培训工作经验的优先;
(二)具有培训资质,能按照相关要求提供合理可行的培训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
(三)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多名农艺师以上职称的科研院校机构;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九)愿意在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指导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接受监督检查。
三、申报材料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全面、详实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实施方案、保障措施、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等);
(二)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社保证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师资<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等>;
(三)在申报时间内将以上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报送乐东黎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
公告期限为7天,2024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遴选程序
(一)初审。对申报的培训机构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培训机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评审。由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三)公示。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基层农户农作物种植技术指导培训机构。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乐安路411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槐雪、孙鸿锐
联系电话:0898-85523366、18876078965
邮箱:Lednjzx@163.com

乐东黎族自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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