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24896-7/2019-09171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文机关:乐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19-09-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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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关于符合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并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兑现中级职务工资人员的公示(二) - 文 号:发布日期: 2019-09-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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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符合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并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兑现中级职务工资人员的公示(二)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教师﹝2018﹞109号)精神,经学校讨论同意和教育局审核,我局拟同意符合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并取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容少榆教师兑现中级职务工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监督,现将拟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9日至9月25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5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的形式向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传真):0898—85523454
电子邮箱:ldxrlj@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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